一秒记住【笔趣阁】
biquge34567.com,更新快,无弹窗!
第407章回家,见他的宝宝(第1/2页)
那老外保安队长,本来想给新人来个下马威,没想到是这么狠的角色。
这地方死个人,跟死个蚂蚁一样,根本就没人关心,说不怕,都是假的。
老外现在脸色发白,加上腿受伤上根本动不了,声音有发虚,
“我的意思是,你们有什么不习惯的,可以跟我说。”
这回答还算满意,程锋收回脚,吩咐老赖,“出去叫人,送队长看伤。”
“是,哥。”老赖瞧了眼地上的保安队长,哼了声,有点狐假虎威那味道,
“跟封哥要规矩?”
“警察都不敢跟他要规矩!”
唠唠叨叨地出去,带进来几个人。
其中一个是光头。
光头问怎么回事,老赖把情况原原本本说了一遍。
从保安队长让他们擦鞋开始说的,说到程锋一棍子打断老外腿的时候,光头目光挪到程锋身上,说行啊小子,够狠。
程锋只问,这儿留不留他,不留,他就去别的地方挣钱了。
光头派了个人,让他带他们先去吃饭,意思已经很明显了。
留。
程锋放好行李,跟着那人就出去了,他不知道那个保安的队长是不是在试探什么。
是也无所谓。
警方已经把封诚的档案准备好了,随他们查。
赌场的工作挺简单的,没事的时候提溜着警棍转悠转悠,起一个震慑作用,有人闹事就开打。
赌徒一般不敢闹事,来了也掀不起什么风浪,同伙竞争才是最危险的。
两边保安都是亡命徒,拼起来时候都把命绑在裤腰带上,谁狠,谁就赢。
程锋带人和对家那群亡命徒火拼过两次,受了点伤,但是全胜。
保安队一共十二个人,个个佩服,加上队长腿伤没痊愈,光头就让程锋当队长了。
转眼过了两个月,团伙老大没露过面,程锋也不着急,慢慢等机会。
第三个月的时候,赌场被当地警方查获。
那天晚上,赌徒们赌得正嗨,警察们早就混进来了,拔出枪,让他们不许动。
没人那么听话,该跑的跑,该喊的喊,场面乱得很,不管是老板,荷官,还是保安,都准备跑路。
程锋把电闸拉了,摸黑跑出赌场。
一起跑出来的,还有老赖。
路上,程锋把光头也救了,这个人既然认识团伙老大,以后可能会有用?
光头说,几个人在一起目标太大,最好分开行动,就先走了。
程锋问老赖跟不跟他一起走,老赖说,跟。
俩人找了个特别破的小旅馆,当根据地。
赌场里头人多,肯定先从老板,和负责人开始抓,像他们这种打工的,不在重要人物行列里,一时半会儿不会被逮到局长里去。
不过,俩人身上都没多少钱,吃饭,住宿是一笔不小的开销,花了没一个月,就成穷光蛋了。
工作不好找,俩人开始饿肚子,老赖实在没办法,再次想办法,联系了团伙老大。
老大让他们在旅馆等着,说,派人去接他们。
等到后半夜,来了辆面包车,还有几个人。
领头的,就是地下赌场老板,那个光头。
光头给他们俩两个眼罩,让他们戴上,带他们上了车。
程锋什么都看不见,也不着急看,靠在椅背上,闭目养神。
黎明的时候,车停下了,两个人被带到一个房间,才解下来眼罩。
屋里亮着灯,灯光下站着四五个人,都是男的,个个人高马大,长得特别壮。
还有一个坐在中间的椅子上,个子不高,黑瘦,放人堆里看不见的那种人。
老赖一看见他,就哭了,哭着喊他大哥,说,哥,有饭吗?都快饿死了。
老大说,有。
吩咐人端出来几个菜,让他们俩吃。
老赖狼吞虎咽几口,才腾出嘴来诉苦,说差点就饿死了,说这段日子有多难,说进了监狱那段日子想的就是,哪怕死,也不能出卖大哥。
那情深意切的样子,真不是说谎。
老大哈哈笑两声说:“我兄弟命大。”
然后目光转到程锋身上。
程锋没说话,默默吃饱,就把筷子放下了。
“我兄弟是你救的?”老大问。
程锋抽了张纸,擦嘴,“顺手。”
(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)第407章回家,见他的宝宝(第2/2页)
“叫什么?”
“封诚。”
“年纪轻轻,怎么就进笼子了。”
“杀人。”
“有仇?”
“有仇。”
“拼命从里面跑出来,最想干什么?”
“挣钱。”
“为什么想挣钱。“
“吃大餐,开豪车。”程锋点根烟,抽一口,轻轻弹了弹烟灰。
老大笑了,“这些我都有。我们这儿的规矩,想留下,就跪下磕头。”
“那算了。”程锋站起来就走。
老赖拦住他,“哥,咱们就留下吧,好歹有口饭吃,”
“这大哥不行。”程锋抽了口烟,“兄弟,信我就跟我走,以后带你发财。”
“等一下。”光头站出来,和老大商量一阵,意思程锋这人够狠,天生坏种,适合干抢劫,要不给他个机会。
老大想了想,对程锋说,“想挣钱吗?
程锋回头过来,说:“当然。”
老大点了点桌上的地图,上面是个金店,“让我看看你的本事。”
他的意思,程锋明白,回头过来,坐下,研究金店的地理位置,制定抢劫计划。
抢劫团伙里面不止这几个人,面前的人是不是团伙头头也不能确定。
程锋是被捂着眼睛来的,这具体是什么地方都不能确定,只是隐隐感觉,是个小村子,人很少,很安静,偶尔一声狗叫都隔得很远。
程锋现在要做的,就是加入团伙,取得他们的信任,整理情报,把团伙里负责人,乃至小喽啰,一网打尽。
这次抢劫行动,是取得信任的必要条件,只许成功,不许失败。
程锋仔细研究过金店的地理位置,以及报警装置,制定了初步计划。
这次计划老大没参加,带队的是光头,程锋参与了行动。
警察来的时候,几个人已经带着一堆黄金跑了,没有损失一个队员。
老大对结果非常满意,分给他一笔钱,还带他去夜总会潇洒。
夜总会那种地方,最容易麻痹人的神经。
他不能多喝酒,也不能和女人亲近,必须时刻保持清醒,清楚地知道,他是谁。
他在哪儿。
他的目的是什么。
他必须回家。
家里还有父母,和他的宝宝。
夜深人静的时候,他总在想,想那个小丫头有没有好好吃饭。
想那个小丫头长高了没有。
想那个小丫头看不见他,会不会哭着喊,
“找锋锋……”
“找我锋锋……”
他见不得宝宝哭。
会心疼。
比生取子弹,还疼。
他很想和小丫头打个电话,可是不能,甚至和警方的联系也要尽量减少。
稍微一点纰漏,他就会死。
他不能慌。
也不能着急。
他想活着,回家。
小丫头十八岁生日的时候,他又策划了一起抢劫行动,抢的是银行。
那次很危险,武警部队都出动了,如果没有防弹衣,他已经死在狙击手枪下。
那次以后,他正式融入抢劫团伙,老大和他称兄道弟,对他信任得很,偶尔会透露一些,潜逃在外地的队员信息。
他把信息整理起来,包括他们的年龄,住址,姓名。
确定没有遗漏信息以后,刑警队已经分调警力,秘密抓捕。
至于老大这边,程锋已经和刑警队商量好时间,里应外合,统一抓捕。
无一漏网。
那天是正月初五,凌晨五点。
刚过完年,偶尔有朵烟火,在暗蓝色的天空中炸开。
刑警队队员们,一个一个把抢劫团伙,押上警车。
历时三年零七个月的卧底行动,终于落下帷幕。
程锋站在警车旁边,点了根烟,一口一口地抽,看不出来在想什么。
肩膀被拍了拍,扭头一看,是老王,王队长。
老王脸上带笑,笑容里藏着心疼。他是干过卧底的人,所以这三年多有多不容易,没有人比他更懂,
“小子,干得不错,回家好好睡一觉。”
程锋掐灭烟,随手一弹,烟头掉进不远处的垃圾堆。
他想回家,见他的宝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