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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966章生死同,一诺重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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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966章生死同,一诺重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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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1966章生死同,一诺重!(第1/2页)
    轰!
    最后四个字,就犹如一道惊雷,在高阳的脑海中轰然炸开。
    他身为一军的统帅,想的自然是怎么才能赢,什么时候该杀,什么时候该退,拿多少人的命换下这一场胜负才是赚的。
    至于其他的,那都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。
    可李二鸡他们不一样。
    他们不会去想千里之外的战局,也轮不到他们去算一场国战的输赢与代价,他们在冲锋以前,能算的东西其实很少。
    若砍下一颗匈奴人的脑袋,能换多少军功,能给家里添几亩地?
    若是伤了、残了,朝廷会给多少银子?
    若是真死在了外头,那几两拿命换来的银子,能不能越过层层衙门,真正落到婆娘的手里?
    老娘老了以后,谁给她送终。
    婆娘带着孩子,会不会被人欺负。
    家里的娃,还能不能吃上一口饱饭……
    然后这些问题,又全都回到了一个最为核心的问题,这个主将值不值得他们信,值不值得他们为他拼命?
    放眼史书,用匈奴人来对付匈奴人的将领可不只他高阳一个,他们也想以夷制夷,也想让他们带路,挥刀向同族。
    可他们几乎全都失败了。
    而且是惨败!
    最后留下的话也是非我族人,其心必异,绝不可信任!
    但他成了。
    从玄水河套一战,再到河西两战,漠北大决战,他的麾下不但战力强,给出的匈奴部落讯息也是极为精准的。
    上官婉儿一直看着高阳。
    她看见高阳握着酒碗的五指,正在一点点收紧。
    她太了解他了。
    这家伙越是心里难受,脸上就越是什么表情都不肯露。
    火光摇曳。
    高阳眼前那一张张通红、粗糙、带着刀疤的脸,竟恍惚变成了一间逼仄的旧屋。
    这屋里什么都没有。
    只有一幅字,被人挂得端端正正。
    安得广厦千万间,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。
    沈墨。
    高阳的喉结猛地滚动了一下。
    他又想起了那个穷得连宅子都险些保不住的七品小官,想起了刑部大牢里的血,想起了乱葬岗上的尸骨。
    还有沈墨坟前,那一把被风吹得漫天乱飞的纸钱。
    当初他站在坟前,曾骂过沈墨。
    本王随口说的一句漂亮话。
    你怎么就敢拿命去守?
    你傻不傻啊?
    但原来,天下像沈墨这样的人,还有这么多……
    只因说那句话的人,是他高阳,是大乾的乾王,是他们愿意信的人!
    他说完,可以转头忘了。
    可听见的人,却不一定能忘。
    沈墨把那句话挂在堂上,为了这句话不惜以身践官场,李二鸡把他的话记在心里,敢跟着八百人闯进大漠。
    朴多拿它赌了自己这条被人踩进泥里的命。
    魏大山掉了一只胳膊,却在朝廷的伤残银下,孩子能优先入县学下,心中不但毫无怨言,还觉得值。
    甚至还敢跟着他高阳,不怕再丢一条胳膊,甚至没了命!
    还有那些回不来的人……
    高阳的视线,忽然停在了长桌的最末端。
    那里放着几只空碗,碗前摆着筷子。
    却始终无人落座。
    高阳沉默片刻,声音有些发哑。
    “老魏。”
    “那些位置,给谁留的?”
    魏大山顺着高阳的目光看去,咧了咧嘴,声音忽然低了下来。
    “乾王,那是给没能从漠北回来的弟兄们留的。”
    “咱们今日有肉吃,有酒喝,总不能把他们忘了。”
    “他们生前最馋酒。”
    “得给他们满上。”
    李二鸡一言不发的抱起酒坛,走到桌尾。
    哗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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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清冽的酒水,一碗接一碗倒满。
    没有人说话。
    所有人都看着那几只空碗。
    就仿佛下一刻,真会有几只沾满泥血的大手从夜色中伸出来,端起酒碗,再笑骂上一句“他娘的,总算没把老子忘了!”
    高阳慢慢站起身。
    他端着酒碗,望向桌边这些活着回来的人,又望向那些永远回不来的人。
    其实他从来都不觉得自己是什么好人,也从来都不愿意承认,自己有多么的心怀天下。
    因为在他看来,这世道龌龊太多,肮脏太多,而当好人的代价太大。
    所以他甚至在内心极为抵触这个词。
    哪怕他做了许多事,但也都会在心中给出别的理由。
    守长安,那是因为他自己就在长安。
    带着八百人深入大漠,那是因为高天龙,因为高家,也因为他自己吹出去的牛。
    哪怕许下的那些军中承诺,也是因为钱没了可以再赚,但若能用一些银子,让麾下的将士少几分后顾之忧,多几分拼命的胆气。
    那在他看来,这笔买卖怎么算都值。
    就连替沈墨讨公道,他也曾一遍遍的在心中告诉自己,只是因为看不过眼,只是因为那群贪官做得太过,只是因为这件事恰好撞到了他的手里。
    他高阳总有理由,也总能将自己撇得干干净净。
    可有些东西骗得过别人,却骗不过自己的那颗心。
    高阳忽然想起,自己当初抢亲时曾说过的一句话。
    知行合一。
    心里怎么想,那就怎么去做。
    喜欢就是喜欢,在意就是在意,人生在世最没意思的,便是连自己的内心都要骗。
    现在看来。
    这道理落到他自己的身上,也并没有什么不同。
    他不愿看着沈墨白死,不愿看着这些将士拿命换来的功劳,被人用一支笔轻飘飘地夺走。
    不愿看着他们替大乾流尽鲜血,回到家以后,却只能拖着残躯,在旁人的白眼里等死。
    更不愿看着天下百姓一辈子困在几亩薄田里,终日所求,不过是明日还能有一口饭吃,那就足够满足了。
    既然不愿,那便是不愿。
    这没什么不好承认的。
    他还是那个爱财,怕死,睚眦必报,坑起人来甚至连骨头渣子都恨不得榨出二两油的高阳。
    但他不得不承认的是,那颗心也不知从何时开始,竟又装进了一些别的东西。
    就像是……沈墨的那一座孤坟,伤残阵亡将士的身后事,长安城里的万家灯火,还有这片土地上,那些他叫不出名字,却也想让他们活得像个人的黎民百姓。
    甚至装进了一个连他自己都觉得遥远的世道。
    在那里,无人再因出身卑贱,便被人夺走拿命挣来的功劳,无人再因少了一只手、断了一条腿,便被当成废物扔在路边。
    也无人再因为几口吃食,便被逼的卖儿卖女,易子而食。
    那个世道。
    人人都能吃饱饭。
    人人都能抬起头。
    人人都能凭自己的本事,堂堂正正地活着。
    那未必是什么天下大同,也未必是什么万世太平。
    他高阳还没有伟大到,敢替千秋万代许下这样的宏愿。
    他只是觉得。
    若这天下能比昨日再好上一点。
    若这些信他的人,能少死几个,多回家几个。
    若那些回不来的人,他们的爹娘、妻儿还能活下去。
    那也不错。
    真的不错。
    他依旧是那个无耻的高阳。
    毒计还是信手拈来。
    人还是会坑。
    若有人敢挡在前头,他照样能将对方连皮带骨,坑得连渣都不剩。
    只是从今往后。
    他这颗毒心里,已经有了一些真正想要护住的东西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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