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秒记住【笔趣阁】
biquge34567.com,更新快,无弹窗!
第126章母子(第1/2页)
于凤至到伦敦的时候天已经快黑了。从火车站出来,街灯还没全亮,雾蒙蒙的街道上到处是下班的马车和报童尖着嗓子喊晚报的吆喝。她雇了一辆出租马车,把闾珣学校的地址递给车夫。车夫看了一眼,说:“那地方在郊外,路不好走,要加先令。”
“好。”她说。
马车晃了一个多钟头,最后停在一扇铁栅栏门前。门里面是一栋灰砖楼,窗户里透出暖黄色的灯光。有几个穿校服的男孩子正在操场上追着一只皮球跑,鞋底踩在湿漉漉的草地上发出啪啪的闷响。
她站在铁栅栏外面往里看,一眼就认出了闾珣——他蹲在操场边上的长椅旁边,膝上摊着一本书,手指按着书页,嘴里念念有词。他穿着英式校服,领带打得歪歪扭扭的,裤脚沾了泥。闾珣看完一页翻过去,抬起头来看见铁栅栏外面站着的母亲,愣了一瞬,然后把书往长椅上一扔,跑过来了。
“娘!”
他跑到她面前站住,仰着脸看她。又长高了不少,额头上冒了几颗青春痘,领带松松垮垮地挂在脖子上,皮鞋头磨得发白。他跑过来的时候带起了一阵草屑,沾在他裤脚上,跟小时候在帅府院子里追蝴蝶时沾了满身泥的样子一模一样。
门房打开侧门,于凤至走进去,闾珣伸手接过她手里的行李袋。他手心有了薄薄的茧——不是写字写的,是打板球磨的。
“领带怎么又歪了?”她伸手把他领带重新打了一遍。在帅府时有秋月替他系鞋带,在欧洲寄宿学校呆了一年多,他学会了自己系鞋带,但领带结还是打得一塌糊涂。他缩着脖子让她打,像小时候蹲在院子里让她摘掉衣襟上的草叶。
“刚刚打完板球,来不及重新系。娘你怎么不提前发电报?我都没去火车站接你。”
“不用接。你爹在英国考察,我顺路过来看看,住几天就走。”
闾珣拎着她的行李袋往宿舍楼走,一路上不停地说话——说板球比赛他们赢了隔壁学校,说拉丁文老师有口头禅每节课说二十几次,说食堂的土豆泥太难吃他想念奉天的酸菜白肉。他说这话的时候没有抱怨的语气,只是像在讲述一个跟自己没有太大关系的事实。
于凤至听着,没有插嘴。她记得自己在纽约第一次吃到酸菜白肉时,也是在唐人街一家小馆子里,老板娘是吉林人,酸菜腌得跟奉天一个味儿。她一个人坐在角落里把一锅白肉都吃完了,吃到最后一片的时候发现眼泪滴在汤里。这些她不会对闾珣说。现在闾珣还小,他会在食堂里的土豆泥前抱怨一句想念帅府的酸菜白肉——他跟她不一样,他从小就被她护在怀里,没受过饿,也没在异国他乡自己偷偷哭过。
宿舍是一间四人房,其他几个学生都回家了。闾珣把她的行李袋放在床边,又从柜子里拿出自己藏的一盒饼干放在桌上。她坐下来打量这间屋子——墙上贴着一张从中国带来的画,是她多年前画的火车,纸的边角用图钉钉在灰扑扑的墙面上,画面上好几节车厢已经褪色,右下角因为窗台返潮洇开了一小片水渍。火车旁边贴着另一张——是他在伦敦新画的,一艘船,船上画着一群小黑点,每个黑点都是一枚小指印。
她看了很久,他带走了奉天的所有画。
“晚饭在学校食堂吃。今晚有炖牛肉,比土豆泥强。”闾珣站起来伸出手想扶她出去。于凤至慢慢站直,挎着包跟在他身旁,没有挽他伸过来的手。她偏过头看了他一眼——已经快长到她眼睛那么高了。去年刚过她下巴,现在差不多跟她齐平了。
(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)第126章母子(第2/2页)
晚饭是在学校食堂吃的。长条桌上铺着白桌布,吊灯把盘子照得亮晃晃的。闾珣坐在她对面,把自己盘子里的炖牛肉切好,又去添了一份面包。她说:“你自己吃,不用管娘。”
他说:“娘你尝尝这个牛肉,比土豆泥好吃十倍。”
她把牛肉切了一块放进嘴里,炖得很烂,但放的香料跟中国菜完全不一样。她嚼着这块异国的牛肉,想起自己少女时代第一次跟着父亲在天津港验货,中午在码头边吃了个洋人的面包——硬邦邦的,咬一口掉一桌面渣,父亲说洋人吃这个还扛大包。那时候她还不知道有一天她的儿子会一日三餐都吃这些。
吃完饭回到宿舍,闾珣从书包里掏出作文本翻到最新的一页,放在她面前。第一篇作文,题目是《我的家》。闾珣写道:我的家在奉天,院子里有一棵老榆树,爷爷在树下教过我写品字。后来日本人来了,爷爷不在了。现在我在英国读书,娘说家里的事不用我管。
她看完没有说任何话,把作文本合上放回书包里,然后蹲下来替他把衣襟上的饼干屑掸掉。这个动作她做过无数遍——从帅府院子到欧洲寄宿学校,每一次都带着铁锈和算盘珠磕在档上的余响。
她这辈子在无数张纸上批过无数行字——军需采购的验收单、秦皇岛仓库的入库明细、杨宇霆的罪证目录、中东路赔款的核算底稿。每一份纸她都签字画押,记下日期和参与的人,但她不知道该怎么批改这篇作文。
“你写爷爷教你写品字——爷爷那时候教你一口一口吃饭,那个画面对不对?”
“对。”闾珣坐在床边,她替他解了领带重新系了一遍。
“你没记错。作文写得很好。爷爷看见了会很开心。”她把系好的领带展平,“哪天你要是能回奉天去,替娘在爷爷的牌位前面磕个头——娘不在的时候你把奉天记在心里。”
闾珣没有接话。他把作文本放回书包里,从书包深处掏出了两样东西放在桌上——一颗光滑的鹅卵石,还有那只铁轮子。石头的表面被摩挲得更亮了,铁轮子的边沿还是那么锋利,冷冷地硌在她手指上,像从来没有变过。
“鹅卵石我一直留着。上课的时候放在口袋里,下课了摸一摸,跟咱家院子里的石头一样凉。铁轮子也是——你不是说圆的能滚吗?我带它坐轮船过来,在船上我还摸着它躲在被子里想你们。”
于凤至把鹅卵石拿在手里,石头的边沿被他的小手反复摩挲得发光,还跟当年他从帅府花园里捡来时一样圆。她把鹅卵石放回他掌心,又把铁轮子收进了自己贴身的口袋。
晚上,于凤至一个人回到学校附近的小旅馆,站在窗边看着远处宿舍楼里闾珣的房间。灯光还亮着。她把那颗鹅卵石和铁轮子从口袋里拿出来放在桌上,借着窗外的月光看了很久。
(亲爱的宝子们,生活太苦,吃糖牙疼,还容易长胖,只好看点小甜文,看的多了,自己也试着写了一本,请大家多多支持!
推介一下我的另一个新文《捡来的锦鲤老公,旺我全家》
内容简介:
离婚那天暴雨,我净身出户,在楼下捡了个失忆的男人。本以为是捡了个累赘,结果他旺我中彩票、被大厂内推、烂尾楼翻三倍——前夫一家倒大霉,我倒赚一百八十万。后来他恢复记忆,全城大屏都在欢迎陆总回家。他跪在我面前说:老婆,我旺你一辈子。
多谢各位!)